南京市和省交通厅共建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

11月25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协议签字仪式在市政府大礼堂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在讲话中指出,要抓住这次厅市共建机遇,充分发挥南京作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区位优势,将南京建设成为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和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打造南京独具特色的航运(空)与综合枢纽名城。市长季建业和交通厅厅长游庆仲签署协议。副市长罗群、陆冰出席。

杨卫泽在讲话中对省交通厅长期以来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2005年,江苏省委常委会在南京集体调研时,时任省委书记李源潮提出南京建设“五大中心”,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位居五大中心之首。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要加快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南京下一步要着力打造航运(空)与综合枢纽名城。此次厅市共建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是南京实现党代会目标任务的重大机遇。对提升南京中心城市地位,及提升交通引领经济转型和城市发展作用将起到积极作用。

杨卫泽指出,下一步加快落实协议精神,要尽早设立共建领导小组,建立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及早联合审定《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规划》,研究解决共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研究制定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与发展配套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推进公用基础设施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要制定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努力把协议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细化为每个具体项目,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全力推动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重点建设实现新突破。

协议规定将在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一场两带四区十节点”总体建设框架下,依托长江江海转运主枢纽港口,发展长江航运物流,加快推进龙潭国际综合物流集聚区、下关长江国际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及西坝、七坝、滨江三大港口物流枢纽型节点建设。共同打造便捷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完善的交易集散分销配送体系、高效的航运服务支撑体系和具有市场活力的产业集群体系。把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成为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建成国际性江海转运枢纽、国家航空物流集散枢纽和长三角地区公铁运输枢纽,形成面向国际、服务全国、辐射长江流域的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